答辩代表作类型说明

2021-07-08 15:06:16

申报人提交的答辩代表作,可以是专业论文,也可以是专著编著、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为使专家更准确、全面的了解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申报人在撰写代表作时应注意以下写作要求与编写规范。

 

1.专业论文:本人独立撰写(唯一作者),是否公开发表不限,须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一篇论文作为答辩论文。

2.专著编著:须为正式出版物。专业著作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编著应为主编。著作的内容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申报人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作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该书的销售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意义。

3.发明专利:不限排名。专利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只承认已授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不认可。申报人同时提交“专利情况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该项专利的研发背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同时具体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排名情况以及该项专利的转化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技术报告: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等类型。工程技术系列以实证性研究报告为佳。申报人应作为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或编写组组长。报告如果是国家立项的课题,应出具课题结题报告。同时提交“报告撰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根据报告类型和性质特点,介绍项目背景、研究过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是否审批通过,以及本人在撰写报告中所承担的工作。

5.设计文件:在生产制造领域,设计文件指“工作图设计”,是根据技术设计绘制出的全套工作图纸。设计文件必须是已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是已经投入建设、生产,申报时须提交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全部设计文件,本人在图签上签字。同时提交“设计文件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明确本人在项目设计中担任的角色,阐述本人设计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该项目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技术标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作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报人同时提交“标准起草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标准或规范的基本信息,适用情况,是否修订或废止。本人在标准或规范起草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7.行业工法: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级、省部级工法。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作为工法编写人,不限排名。同时提交“工法编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工法的基本信息,应用实例、先进水平、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在工法编写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8.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申报人主持完成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运营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为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为项目落地实施做出重大贡献。同时提交“服务合同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结合具体服务实例,详细说明本人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过程中所作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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