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条件
  • 评审安排
  • 申报流程
  • 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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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要求

               


为保障本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 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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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7月4日-7月17日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经单位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7月4日-7月31日)  
       
评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依据评审机构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7月4日-8月31日)  
       
答辩和评审   在符合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情况下,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9月—11月)  
       
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协会网站和公众号公示。
 
       
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2023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使用。法人或个人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模块,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职称评审专业范围: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范围.doc

   

评审服务机构

北京机电行业协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机构” 负责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

面向社会、受理“政策咨询、组织申报职称人员答辩及评审、办理证书”等日常工作。

评审范围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锅炉设计、汽轮机设计、发电设备设计、内燃机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维修。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板厂南里6号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