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机械行业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7-05-16 00:00:00
北京机电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适应机械行业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机械行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企业培训工作者素质,培养一大批在实际生产教学培训工作中相关的培训人员,使他们更好的服务于企业考核、培训、鉴定等领域。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批准,根据(机职鉴字[2007]017号)文件精神,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机械行业内部开展助理企业培训师、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试点工作,旨在有机的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开展针对性的辅导与培训。经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由北京机电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企业培训项目的策划、设计、组织实施和培训教学的人员,包括培训主管、人力资源管理者、经常从事一线培训的直线经理和专兼职教师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企业培训师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连续从事职业培训工作8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企业培训师
1、职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培训内容为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教材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共同编写的《企业培训师基础知识》、《助理企业培训师工作要求》、《企业培训师工作要求》、《企业培训师学习指导》、《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准》。
四、培训方法和师资
首先由学员自学教材,然后集中面授并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培训班教师由取得国家企业培训师师资资格的教师承担。统考原则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培训师项目办公室监督实施。
五、报名时间
2007年5月23日前为组织报名时间,将按报名情况及时寄出教材以保证学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自学(原则上自学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收费标准
助理企业培训师1600元/人,企业培训师20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集中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一同报北京机电行业协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
学员在集中面授时,请携带附件1原件、附件2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两张。
八、集中面授地点及时间
1、地点:待定。
2、时间:6月25日~30日。报到时间:6月24日全天。
九、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统考时间:6月30日 9:0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4:00~16:00 专业技能考试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伟光 魏人英
联系电话:010-63022808 传真:010-60342554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3号楼244室
邮编:100053
邮箱:bamei@bamei.org.cn
二OO七年五月八日